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

南昌雙港學校強制讓學生買樂器

南昌雙港學校強制讓學生買樂器

南昌雙港學校強制讓學生買樂器


  神州樂器網訊 教育部門再三發文強調,學校組織興趣班,必須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進行。然而近日,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港學校的不少傢長向本報反映,該校要求學生購買價值130元的葫蘆絲,否則,不能學習一項免費的“2+1”藝術。對此,南昌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員稱,會介入調查,“如果一經查實,將從重處理。”

  另有多名傢長舉報稱,該校地下室有一傢小賣鋪打著賣作業本的旗號,大肆向學生兜售零食。昨日,下羅工商分局已介入調查,對小賣鋪涉嫌超范圍經營處以2000元罰款。

  學生:買瞭葫蘆絲才能進校門

  日前,在雙港學校三年級就讀的李芳(化名)接到班主任通知,學校將在全校推廣“2+1”藝術,學生須購買葫蘆絲,方能免費學習。“班主任還說,如果不交錢買葫蘆絲,就不能進校門。”後來,李芳隻得求爸爸掏瞭130元購買葫蘆絲。

  市民徐先生也投訴稱,雙港小學要求學生在校外一傢樂器輔導班購買葫蘆絲。“校方告訴孩子,樂器輔導班的負責人將擔任孩子演奏葫蘆絲的老師。這樣暗示孩子,不是變相要求孩子在指定位置購買高價樂器嗎?”

  風波:校保安阻撓記者采訪

  13日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雙港學校保衛室。在亮明身份、表明來意後,保安夏某掏起電話向該校楊校長匯報。沒過一分鐘,夏某稱校長外出辦事不便接受記者采訪。當記者欲索要校長聯系方式時,夏某突然拍桌子,稱記者沒權力瞭解私人信息,並將記者推瞭出來。

  不久,下課鈴聲響起,記者隔著鐵柵欄向多名學生求證,他們都說買瞭130元的葫蘆絲。

  舉報:地下小賣鋪大肆賣食品

  除瞭違規要學生購買葫蘆絲,還有傢長反映,雙港學校曾規定學生不得在校外附近的攤位上買零食,可校內卻有一傢小賣鋪,打著賣文具的幌子賣零食。

  當天上午10時許,透過雙港學校鐵柵欄,記者發現不少學生從該校保衛室附一樓的地下室鉆進鉆出,手中拿著各種零食,一些孩子還拿著剛加工好的熱狗。一名知情人稱,“據說小賣鋪的店主與校長是親戚。”

  查處:小賣鋪超范圍經營被罰

  校內地下室大肆向小學生兜售零食,不少傢長擔憂屬無證經營。昨日上午,記者聯系上轄區的下羅工商分局。

  在工商執法人員的陪同下,記者最終進入雙港學校。在該校保衛室的附一樓地下室,確有一間占地面積不到5平方米的小賣鋪,裡面擺放著各種零食,門口還擺放著一臺烘烤熱狗的機器。

  雖然小賣鋪辦理瞭工商營業執照,但工商執法人員發現小賣鋪經營范圍僅為文具、辦公用品,而不具備出售食品的資格。“店鋪對外出售食品,必須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同時,相關從業人員還必須辦理健康許可證。從現場調查情況來看,小賣鋪涉嫌超范圍經營,我們將對小賣鋪處以2000元罰款。”一名工商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還將督促小賣鋪限期整改到位。

  市教育局:一旦查實從重處罰

  “學校不可能強制學生購買樂器。”昨日,雙港學校楊校長向記者表示,學校在全校推廣“2+1”藝術一事確不假,但是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執行的。“有一部分學生是在校外的樂器輔導班購買的,也有一部分學生是在萬壽宮商城購買的,並不如學生傢長反映均是購買130元高價葫蘆絲一說。”楊校長還稱,也不存在不買葫蘆絲就不能入校門一事。對於傢長質疑校內超范圍經營的小賣鋪店主與其有親戚關系,楊校長並未正面回答。

  13日,南昌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表示,對於傢長投訴雙港學校一事,他們會介入調查。“如果一經查實,將從重處理。”

責任編輯: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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