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繼母難,問題在親媽 |
研究發現:繼母在傢裡對丈夫的子女主動作出退讓 在重組的傢庭中,子女能夠接受繼父,卻往往不能接受繼母。這是《繼母》一書作者、耶魯大學博士溫斯迪·馬丁的研究發現。子女把繼父當成另一位父親,卻把繼母視為爸爸的老婆。其中,女兒和繼母的關系往往不和諧。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何在?溫斯迪分析認為,子女與繼母關系不和,往往不是繼母的錯。 在文化上,後媽留給瞭人們嫉妒、小氣、惡毒等不良印象,但對重組傢庭的研究卻顯示,多數繼母為瞭贏得丈夫和孩子的心,都會主動做出退讓,而且多數人這樣做是出於真誠。 繼母們很努力,或者至少努力過,因為她們面臨的挑戰比繼父們大得多。各個年齡階段的子女都容易對繼母產生敵意,拒絕接納她們,原因在孩子親媽的身上。研究發現,離婚以後女方比男方經歷瞭更多的怨恨和憤怒,而且持續的時間更長。美國一項對離婚長達30年的追蹤研究發現,子女會把母親承受的怨恨與憤怒歸咎於繼母,於是對她們不友好。 不止一名孩子對溫斯迪說:媽媽不喜歡我和繼母太親近。子女憎恨繼母是為瞭能和親媽站在同一陣線上。如果親媽明確允許子女可以喜歡繼母,讓他們不要對繼母懷有惡意,那麼子女對繼母的反感就很容易消失。 繼母面對丈夫的子女,會迫切地希望把孩子們爭取過來,於是努力付出母愛。但這對於仍然效忠於親媽的子女而言,繼母是學我媽媽,是一種冒犯,甚至是一種威脅,於是更拒絕繼母。 相比之下,親爸和繼父之間就養育子女的問題上不存在太多的沖突。繼父的回旋餘地也比較大,沒有要當孩子爸爸的迫切感,與妻子子女的關系可以順其自然地發展,而子女內心感到背叛親爸的感覺也比較輕。 親媽在爸爸的傢裡仍然有著巨大影響。女兒特別容易把親媽離婚後的感受和行為融入自己的信念之中,怒火常常發向繼母。再婚的親爸通常害怕得罪前妻,以免疏遠甚至失去自己的孩子,所以對孩子們持縱容態度,不敢嚴格要求他們。這樣一來,孩子們對繼母的尊重就無從談起瞭。繼母想得到公正的待遇,卻可能得不到丈夫的支持。這會造成夫妻關系緊張,而繼母往往把這歸咎於丈夫的子女,於是形成惡性循環。 |
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
為人繼母難,問題在親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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