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明同志的處分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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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水靈 自搬傢後,由於生活環境好轉,地方闊卓,小明同志也因此不亦樂乎。於是乎,該犬的自我約束行為開始松懈,思想開始散漫,導致行為上嚴重違反居傢整潔秩序管理條例,其惡行如下: 1、經常與貓咪追逐打鬧,導致傢裡部分擺設損壞,嚴重時致使貓咪受傷。 2、由於地方闊卓,有足夠空間助跑,小明同志已學會跳高,經常無視紀律,在剛清潔完畢的電視機、茶幾、長凳上練習跳高,留下無數骯臟的抓印,導致清潔工作未能順利完成。另外此犬還不思悔改,經常在領導拖地時追逐地拖,嚴重阻礙清潔工作。 3、由於廁所地點有所轉換,雖經領導人多次教育,但頑固的小明依然堅持己見,在陽臺大小便,甚至慫恿貓咪也在陽臺方便,導致陽臺終日臭氣熏天,小明同志簡直惡行滔天。 4、由於傢裡的飯桌不高,於是每當有飯菜上桌時,小明同志便帶頭沖向飯桌,舌頭伸得老長來偷食。導致貓咪有樣學樣,實在可惡。 5、由於領導的過分寵愛,導致小明同志自從搬傢後到瞭深夜便不肯獨自入睡,定要爬到床上與領導同床,對於這點,領導應承擔相應責任,實屬無奈。 6、由於在床上呆慣瞭,小明同志幹脆擅自把床劃分為自傢狗窩,導致領導上床休息經常摸到小明同志藏在“窩”裡啃剩的骨頭,異常惡心。 7、由於領導經常外出公幹,小明同志在傢便無法無天,領導多次外出歸來曾親眼目睹自己的睡衣睡褲連同可愛的河馬被擅自轉移到客廳地板,而小明同志正興高采烈地在其上翻筋鬥,當場把領導氣得死去活來。 8、小明同志經常在夜深時把傢裡報紙、紙皮等扯成碎片,導致清晨起來領導發現自己正身處垃圾堆中。此犬簡直不知所為。 鑒於小明同志的惡行屢教不改,因此經傢委會研究決定,現作出以下處分:痛打二十大板,但鑒於新的《養犬條例》規定不許虐待犬隻,所以改為每頓飯隻能吃白飯拌狗糧。本來打算買妙鮮包改善其生活的計劃,現暫不實行,視其日後表現另作安排。 |
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
對小明同志的處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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