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被音樂”瞭嗎? |
大十字、瑞花、文昌閣、紀念塔、雲巖廣場……處於高速發展期的貴陽市,近幾年一個個城市廣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唱歌、跳舞、鍛煉身體的市民也逐漸增多。 然而,眾多的城市廣場並不隻是一片祥和。最近,人民廣場周圍單位和居民,將一紙“訴狀”遞交到南明區和相關職能部門:跳舞唱歌無可厚非,但總得保證周邊群眾最基本的工作、生活和休息吧!而另一方也言之鑿鑿:休閑廣場本是對外開放,唱唱歌跳跳舞鍛煉身體合理合法,礙著誰瞭? 由此,城市廣場的“鍛煉規則”到瞭該提到議事日程的時候瞭。 受害:周圍居民叫苦不迭 “十多年瞭,能告的部門都告瞭,能求的單位都求瞭!除瞭將靠近廣場一側的教室都換成瞭雙層的隔音玻璃,還給每位上課的老師配備瞭擴音器外,我們別無他法!”賀書記管理下的苗苗實驗學校就坐落於人民廣場南廣場正背後,擁有400多學生。但自打上世紀90年代初廣場重建漂亮起來後,“被音樂”就是她和她那400多師生的每日“必修課”。 “毫不誇張的說,除非下雨下雪,不然天天的早、中、晚都是定時‘被音樂’!”賀書記告訴記者,學校毗鄰的南廣場,每天早晨從7點半到11點半,下午2點半到5點半,廣場跳舞、唱歌的鍛煉音樂便會“準時奏響”。“當然,小學晚上不上課,不然一樣也是伴著音樂上!” “不用擴音器不安隔音窗的話,老師一節課下來,嗓子喊破都不能保證每個學生能聽到!”談及這10多年來讓師生備受困擾的“被音樂”,學校是苦不堪言,傢長則義憤填膺。“冬天還好,夏天上課不開窗,教室對師生而言就是個蒸籠啊!” 而緊挨著苗苗學校的民族文化宮處境幾乎相同。據文化宮相關負責人介紹,周圍的單位,為瞭從源頭上“堵”住這些廣場音響,沒少想辦法:各自管好電源,讓經營者無電可接。但讓他們哭笑不得的是:沒瞭電源,改用錄音機。更有甚者,大多數經營者自帶發電機來放音響。 反駁:跳舞鍛煉礙著誰瞭? 昨日傍晚7點半,記者來到人民廣場南廣場時,在一發電機支撐下的大功率音響的伴奏下,近百市民正樂呵呵的載歌載舞。 “人到老年,需要娛樂。跳跳舞、下下棋、唱唱歌、結交朋友是不少老年人退休生活的首選”。傢住神奇路的胡阿姨邊跳邊說,自打今年6月初和單位10多個退休同事組織起舞蹈隊,每晚7點半到9點間,就約好在這排練。 “退瞭休,每天早晚出來跳跳舞,鍛煉鍛煉身體,礙著誰的事瞭?”聽到記者提及周圍群眾訴苦,65歲的老阿姨馬上“反駁”:廣場是大傢的,沒道理不讓來。 而一旁一位打掃衛生的環衛工則悄悄告訴記者:“這裡的很多市民都是天天來的常客。一旦有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勸阻經營音響者關小聲音或離開,會惹來大傢的一致抵觸的。” 對此,一對白發老兩口表示:“畢竟是公眾場合,隻要聽得到,聲音小點是應該的,總不能讓鍛煉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現象:驚人高分貝難治理 “被音樂”的,不僅僅是人民廣場周圍的居民和單位。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幾乎在每個廣場周圍,都充斥著同樣的投訴。並且,近年來,這種情形正逐漸“蔓延”至一些具備場地、環境較好的住宅小區。 “經檢測,五個測試點的噪音聲均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最高限值!”近日,貴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分早、中、晚不同時段,對人民廣場區域內5個方位點的環境噪聲進行瞭現場監測,但監測結果不容樂觀:環境噪音分別為:72.5、79.3、75.5、73.1和63.2分貝。 據貴陽市環保局的有關負責人介紹,噪音超過50分貝就會影響人的睡眠和休息,超過70分貝會使人心煩意亂、精神不集中,人長期生活在90分貝的高噪音環境中,會影響聽力且容易患高血壓、糖尿病等,人呆在100分貝的超高噪音環境中一會兒,會得暫時性耳聾。 對此,人民廣場管理處的負責人頗為無奈:由於長期以來南廣場的群眾娛樂活動缺乏規范管理,部分人員違規在廣場擺攤設點並使用大功率音響設備,有償開辟露天舞場,的確形成瞭嚴重的噪音污染,每天擾民基本在9小時以上。 而城管部門雖經多次治理,但收效甚微,“多為勸說,可你前腳走他後腳就高分貝‘還原’瞭!” 律師觀點 管理配套自律 針對人民廣場噪音問題,9月6日,南明區環保局聯合區城市綜合執法局等多傢單位下達瞭《關於人民廣場進行綜合整治的通告》:嚴禁任何單位、個人非法占道經營、作業、擺攤設點等違反城市管理法規的活動;嚴禁在廣場內使用大功率設備超標進行宣傳、娛樂等行為。違者將按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罰。 “一方面,受廣場配套硬件條件的限制,雖鄰近居民樓和單位,但仍是附近群眾鍛煉唯一的選擇;另一方面,矛盾的苗頭凸顯之後,缺乏來自第三方的有效協調,放任發展。”對於目前越來越普遍的“被音樂”現象,貴州富迪律師事務所的何律師認為。 此外,也有來自社區和街道一線工作者的建議:隨著人們對生活質量要求越來越高,廣場在規劃設計建設之初如果做好相應配套工作,比方說借鑒昆明的經驗:在廣場能適當設立若幹“具備隔音效果的室內活動室”供歌舞鍛煉者使用;同時,相關的管理部門要能夠及時協調各方利益,限制歌舞鍛煉的噪聲。 “當然,居民在公眾場合娛樂的同時,若能多點‘為他人著想的自律秩序’觀念,解決此矛盾並非難事!”何律師如此建議。 相關法規 夜間噪聲不得超過55分貝 據查,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街道兩側、居民住宅區的夜間噪聲不得超過55分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安部門對制造噪音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人可警告、罰款。《噪防法》也嚴格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含住宅)內使用高音廣播。 責任編輯:admin |
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今天,你“被音樂”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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