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星期二

廈門大學2012藝術類招生簡章

廈門大學2012藝術類招生簡章

廈門大學2012藝術類招生簡章


   神州樂器網訊   廈門大學是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21年創辦的,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傢“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

  廈門大學位於廈門島南端,背依連綿起伏的五老峰,面臨碧波萬頃的東海。這裡風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養藝術人才的優良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藝術學院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完備的教學設施,現有全職教師109名,其中教授26名,副教授28名。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創辦於1983年,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6年獲準設立音樂學、美術學碩士學位授予點;2003年獲準設立藝術設計碩士學位授予點;2005年獲準設立藝術碩士(MFA)學位授予點;2006年開始招收藝術管理方向本科生;2008年開始招收文化創意與藝術管理方向研究生;2011年獲準設立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和設計學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點。學院各專業同時面向海外招收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僑學生。目前在校本科生1276名,在校碩士生305名。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依托廈門大學學科門類齊全的優勢,以學兼中西為基礎,以開發學生潛能為目標,在跨越式發展中建立交叉學科、特色學科,推動素質教育,培養既繼承優秀傳統又富於創新精神的高層次藝術人才。

  一、招生計劃

  (一)專業計劃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美術系2012年面向全國部分省份招收藝術類本科生。具體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1.音樂系(共招收135人)

  音樂學專業(招收45人):

  (1)音樂教育方向招收30人(隻招收福建生源);

  (2)藝術管理方向招收15人(其中福建為5人)。

  音樂表演專業(招收90人):

  (1)舞蹈方向招收16人;

  (2)作曲方向招收3人;

  (3)聲樂方向招收16人;

  (4)民樂方向招收15人,僅招收琵琶、二胡、揚琴、古箏、竹笛;

  (5)鋼琴方向招收12人;

  (6)鍵盤樂方向(鋼琴除外)招收4人,僅招收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

  (7)管弦樂方向招收24人,僅招收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貝司)、木管(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巴松)、銅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打擊樂。

  註:福建省考生可以兼報我校音樂學專業中的音樂教育方向和藝術管理方向。考生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隻可報考其中的一個方向(樂器),不得同時兼報;如我校在當地省份有投放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計劃,可以兼報藝術管理方向。

  2.美術系(共招收155人)

  美術學專業(招收40人):

  (1)美術教育方向招收30人(隻招收福建生源);

  (2)藝術管理方向招收10人(其中福建為5人)。

  繪畫專業(招收30人):

  各方向(包括中國畫、油畫、漆畫)共招收30人(其中福建為8人)。

  藝術設計專業(招收85人):

  各方向(包括環境藝術、視覺傳達、綜合材料與多媒體、公共空間藝術、動畫)共招收85人(其中福建為20人)。

  註: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安排兩個或兩個以上美術類專業招生,考生可以進行兼報。

  (二)分省分專業計劃安排

  1.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查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辦編印的招生計劃手冊。

  2.我校藝術類各專業實行文、理科兼招。

  註:因招生計劃數有限,我校藝術類專業可能在部分省份隻招文科或理科考生。

  二、招生對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關本年度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報考規定的考生。

  三、專業考試

  (一)專業省統考

  2012年我校美術類各專業全部采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2012年我校音樂學專業(含音樂教育和藝術管理方向)全部采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二)專業校考

  1.校考對象:

  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舞蹈、作曲、聲樂、民樂、鋼琴、鍵盤樂(鋼琴除外)和管弦樂等七個方向)各方向的考生。其中,民樂、鋼琴、鍵盤樂(鋼琴除外)、管弦樂隻受理我校指定的招收器樂類別的考生報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樂考生,若參加校考,校考成績均為無效。

  2.校考報名:

  (1)符合藝術類招生報名條件和我校專業校考范圍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設考點規定的報名日期辦理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報名時須由考生本人持:①身份證原件;②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專業統考合格證原件(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本科合格線);③本人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張;

  (2)報名時考生須認真填寫、確認個人有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高考考生號、高考科類、報考專業(方向)、有效聯系地址和電話(含區號)等。

  (3)在校考報名時暫時無法提供高考考生號的考生,如獲得我校專業校考合格資格,須於2012年3月1日之前以傳真的形式,將姓名、省份、高考科類、報考專業(方向)和考生號提供給我校藝術學院。

  (4)凡因上述信息填寫錯誤或逾期提供信息所產生的影響錄取的後果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3.校考時間、考點和相關要求:

  校考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附件一。

  4.報考費

  150元/人(其中初試120元,復試30元)。

  5.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報考證(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我校頒發的專業校考準考證參加考試。

  6.專業校考考試科目及內容:

  音樂表演專業校考分初試和復試,其分值各按一定比例計入總分。

  參加音樂表演專業校考的考生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聲樂、鍵盤(含鋼琴)、民樂、管弦樂方向

  (1)初試(按20%計入總分):含聽寫和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其中,聽寫30分鐘,樂理90分鐘)。

  (2)復試(按80%計入總分):按報考方向演唱(奏)(自備兩首曲目,從中自選或指定片段,考試時間限五分鐘;伴奏自備,僅可使用CD光盤伴奏。)。

  舞蹈方向

  (1)初試(按25%計入總分):含基本功;形體目測;技巧測試。

  (2)復試(按75%計入總分):含即興表演;自選舞蹈片段(考試時間限三分鐘;伴奏自備,僅可CD光盤伴奏。)。

  作曲方向

  (1)初試:

  聽寫和樂理(按30%計入總分);

  和聲(按20%計入總分)。(2)復試:

  旋律寫作(按指定主題或音型寫作,按20%計入總分);

  歌曲寫作(據詞譜曲,按20%計入總分)。

  面試(按10%計入總分):a.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曲目一首;b.民歌或地方戲曲、曲藝演唱曲目一首;c.視唱。7.我校專業校考將根據教育部要求劃定藝術類各專業校考合格線,合格生源與招生計劃之比原則上不超過4:1。專業校考合格考生可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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