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

甘肅省高校新大綱對考試內容進行更多細化

甘肅省高校新大綱對考試內容進行更多細化

甘肅省高校新大綱對考試內容進行更多細化


    11月16日,省招辦公佈瞭新修訂的《2010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和舞蹈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相較去年的大綱來說,新大綱對考試內容進行瞭更多細化,對部分考試項目進行瞭微調,將於2010年起開始實施。

  音樂學和舞蹈類專業統一考試是由合格的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普通高校將根據考生的術科和文化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音樂學考試科目分為主科、基本樂理、音樂聽覺三部分,本科總分滿分為100分,其中主科70%,基本樂理10%,音樂聽覺20%。聲樂主科考試為面試,無伴奏清唱,分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態唱法四種,規定考試的中國歌曲曲目比去年多瞭3首,外國歌曲曲目比去年多瞭10首。器樂主科考試為面試,分鍵盤樂器和非鍵盤樂器。

  據瞭解,舞蹈類專業統考包括舞蹈綜合素質測試、民族民間舞展示和劇目片段表演三個部分,與去年相比,今年的大綱將去年的個人技巧展示部分更換為劇目片段。其中,舞蹈綜合素質測試主要測試考生舞蹈基本功和個人技術技巧。民族民間舞展示考核考生自備某一種民族民間舞的組合,測試考生掌握民間舞的基本情況。劇目片段表演部分舞種不限,所選的民間舞不得與民族民間舞展示部分的內容雷同,主要測試考生對舞蹈的綜合表現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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