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

談音樂教師的創造性

談音樂教師的創造性

談音樂教師的創造性


作為一個音樂教師自身一定要具有較強的創造性,否則是無法勝任培養學生創造思維的任務的。在歐美國傢中,音樂這門學科的重要任務就是培養學生的創造性。今天,我國的音樂新課程從理論上也把“創造性發展價值”放在重要位置,但是縱觀我們的音樂教學,我卻感到很不樂觀。如今課堂教學新八股比比皆是,在拋棄舊模式(其實傳統教學手段中有很多優秀的東西)的同時,我們卻幾乎又陷入瞭新的表演模式。即便是偶有所作的“創造”,往往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比如那些走過場“分組學習”,學生裝模作樣的“研討”、根據歌詞來一段所謂的“舞蹈”(歌表演)、采用簡單節奏樂器瞎打一氣的“器樂伴奏”等等就是我們所謂的“創造”,簡直讓人暈瞭!凡此種種,無外乎是貌似“創造”、實則無效教學的表演新八股,毫無創造性發展的價值可言!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其實問題出在教師自身。這與我們很多教師從小接受的僵化的教育有關系。如今很多教師自己就缺乏創造性,又怎能培養出學生的創造性呢?建議老師們加強自身的創造思維訓練。就從學習音樂創作入手進行訓練,在教學設計上也求新求異、養成創新的思維習慣,久而久之,就會養成一種創造性的思維。

    另外,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研究國外的一些優秀的兒童音樂教育體系,如德國的“奧爾夫教學法”、瑞士的“達爾克羅斯教學法”、美國的“綜合音樂感教學法”以及匈牙利的“柯達伊教學法”這些世界范圍內的優秀兒童音樂教學法。在這些教學法中,你一定會發現原來我們新課程所倡導的很多東西就在其中!二十年前我作為建國以來第一個由中國政府派往國外考察交流音樂教育的教師,在美國聯邦教育部、哥倫比亞大學美中藝術交流中心和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大力支持下,在美國各地看瞭近三百節音樂課,現在回憶起來,很多課都還比我們今天的音樂課先進。這決不是崇洋迷外,而是客觀事實!這是因為什麼?其一就是因為美國當時的音樂教育理念就很先進;其二就是當時美國音樂教師專業化的程度就很高,絕大多數的美國音樂教師就是研究型的教師,他們的創造意識、創造性、創造能力、有意培養學生創造思維的意識都很強。所以我們的老師們要搞好今天的音樂新課程的教學,確實還需要下大力氣才行。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