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年齡段寶寶的音樂欣賞 |
★寶寶到瞭兩歲,不僅能註重傾聽音樂,也能感受簡單的音樂作品。如: 1、中外兒童藝術歌曲:《我愛我的小動物》、《哈巴狗》、《螞蟻搬豆》、《小貓瞇》、《粉刷匠》、《小星星》、《鈴兒響叮當》等。 2、形象的兒童器樂曲:如:《鋼琴》,這是顧嘉林的鋼琴小曲,旋律美麗,表現瞭幼兒滑滑梯自下而上及快速下行的生動情景。《小鳥的歌》、《小鴨的舞》表現小鳥和小鴨的形象特征。 3、欣賞中外(古典、現代的)各種性質各種風格的舞曲、進行曲、搖籃曲。 ★三歲兒童有更大的欣賞音樂的積極性,音樂能引起情緒上的共鳴,快樂活潑的音樂使兒童心情愉快,安靜的音樂使兒童心情平靜。但是他們對音樂作品的感情性質不易理解,他們聽音樂時最註重的往往是表現主題的特征性因素。如摸擬性的前奏、尾聲、形象的伴奏音型等。但是聽進行曲、搖藍曲或歡樂的舞曲時能隨音樂走步、抱娃娃、興奮得手舞足蹈等。 ★三歲兒童己經能辨認音樂作品中的速度變化,他們的動作能隨音樂速度的變化而變化。 三歲兒童感知力度和音區的變化還有困難,如音樂旋律在高音區進行及低音區進行時,必須在成人指導下知道小鳥飛得輕快,小鳥唱歌聲音高,而大象粗笨聲音低沉厚重。三歲兒童記憶力是逐步形成的,他們能記住歌曲,主要靠與曲調緊密結合的歌詞,最輕易記住的是象聲詞如:“轟隆隆”、“喵喵”、“咩咩”,其次是形象具體的歌詞。 器樂曲有相應的標題,音樂形象鮮明,也能幫助兒童記憶。如:《小鼓樂隊》模擬打鼓吹號聲……四、五歲兒童己經能夠欣賞內容廣泛、性質風格多樣的作品,能區別音樂中有明顯力度和速度變化,尤其鮮明對比的音樂。但是還不能感知力度和速度的細微變化。 ★到瞭六歲,幼兒己經懂得音樂作品是表達一定思想內容,而能正確地辨認音樂作品的情緒,感知其細微之處。 六歲兒童能夠初步把握音樂表現手段,能辨認速度力度及音區的變化。他們辨認樂曲結構的能力加強瞭,己能不感困難地感知二段體和三段體結構。六歲幼兒記憶能力提高瞭,審美能力也提高瞭,能明確表示自己喜歡不喜歡的音樂作品,能說:“我喜歡”、“我不喜歡”。 以上所說的不同年齡的幼兒音樂欣賞發展水平,是指必須在父母和老師正確指導下,才能達到的水平。 |
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不同年齡段寶寶的音樂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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