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

遊客持團購旅遊券遊香港被逼購物3000元-團購-遊客-旅遊券

遊客持團購旅遊券遊香港被逼購物3000元|團購|遊客|旅遊券

遊客持團購旅遊券遊香港被逼購物3000元|團購|遊客|旅遊券


  網站推團購 低至幾十元 多為港澳遊 資質未認證 逼遊客消費 至少數千元

  團購旅遊券成強迫購物誘餌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思思) 又到年底港澳遊的出遊高峰。《旅遊法》嚴厲打擊靠購物吃回扣的現象後,許多低價團轉戰到瞭團購網站上。

  記者昨日調查發現,幾十、幾百元的旅遊券在網上銷售火爆,發券的旅行社大多會將旅客帶至香港等旅遊目的地後,強迫遊客購物來獲取利潤。而這些出售旅遊券的團購網站缺乏統一認證,監管存在漏洞。

  案例 持旅遊券遊香港  被逼購物3000元

  王先生是某保險公司的客戶,該保險公司為回饋老顧客,贈送王先生一張“4天3夜港澳遊”旅遊券。該旅遊券寫著“持本券自行到達深圳跟團每人收220元(導遊小費和口岸費),全程再無任何費用”。王先生感嘆“餡餅”真的砸到自己頭上。

  到達深圳後,王先生發現同團的20多人全是持券旅遊的。王先生隱約感覺自己上當瞭,但已到深圳,隻好硬著頭皮跟著走。

  在皇崗口岸,導遊要求每個遊客簽購物協議,“不簽就不能去香港!”到達香港後,導遊帶遊客進瞭一傢珠寶店,隨後將店門鎖死。遊客不想買店裡商品,導遊便破口大罵。就這樣,遊客被關瞭3個小時,每人平均購物3000元以上。

  隨後,導遊帶遊客去瞭手表店、巧克力店、百貨免稅店,同樣是強迫消費。

  行程結束後,王先生向旅遊質監執法機構投訴,經調查,該旅遊券的發行方根本不具備旅遊經營資質,其無償向保險公司提供旅遊券,保險公司以此為噱頭作為禮品贈送給消費者,是一起無資質經營且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調查 旅遊券網購火 價格低至幾十元

  王先生反映,同團部分遊客的旅遊券是從網上團購買的。而此前,有港媒報道,香港遊低價團近期又有“抬頭”趨勢,許多是通過網絡銷售。

  法制晚報記者昨日登錄團800網站搜索,發現團購網提供的旅遊產品多達628件,其中200元以下的低價產品128個,基本上是以香港、北京、雲南、海南等地的當地遊為主,而香港的價格最低,“58元香港3晚4天雙人遊”、“88元香港3晚4天雙人遊”,平均一個人的價格隻有二三十元。這些低價旅遊產品多數是以“團購旅遊券”的形式發送到遊客手中。

  這些低價團購十分火爆,某款“58元雙人遊”的產品團購人數超過5000人,標價399元的“港澳5天單人遊”的團購人數近萬人。

  記者看到,雖然這些產品宣傳的大標題裡,都標註的是“深圳國旅”、“中國國旅(深圳)”等企業,並稱“香港旅遊局贊助”、“全免導遊小費、口岸服務費+免費接機接站”等廣告語,但是團購券中並沒有給出詳細的企業單位名稱和地址,隻提供電話,有的隻留瞭QQ號。

  遊玩行程 包含進店購物

  記者點開一傢名為“品牌旅遊團專供”、售價為308元的港澳雙人遊網頁,網頁大標題寫著“香港旅遊局聯合特大品牌贊助,回訪口碑最好的港澳遊”。

  記者撥打瞭網頁上留下的客服電話。

  “我們這個產品是要包含購物的,這您可得想清楚瞭。”客服“坦誠”地告訴記者。

  客服表示,港澳遊3晚4天的行程要進3傢店,不過遊客可以隨便逛逛,不是必須要買。當記者詢問“《旅遊法》不是禁止購物?”時,該客服表示,他們不“強迫購物”。記者又表示《旅遊法》也禁止指定購物時,客服一時語塞,隨後嚷嚷道:“圖便宜就得購物,您要想不購物,就去報純玩團。”

  在整個交流過程中,客服一直自稱是來自“深圳國旅”,不過,當記者詢問其辦公地址時,他又說不出來,表示記者“沒必要知道”。

  自稱“深圳國旅”  辦公地址不相符

  隨後,記者又點開一傢售價為88元的港澳雙人遊團購網頁。這個產品網頁標註稱“中國國旅深圳旅行社有限公司”,並給出瞭其辦公地址為:羅湖區嘉賓路3004號南洋大廈1樓。撥通網頁預留的電話後,一名客服表示,他們是深圳國旅,而且保證全程無購物,產品質量沒有問題。

  記者登錄國旅總社官網,找到位於深圳羅湖區的17傢門店,發現僅有一個和其相近的地址,為羅湖區嘉賓路海燕大廈807號的羅湖海燕營業部。記者撥打瞭該營業部的客服電話,工作人員表示,並沒有聽說南洋大廈還有一傢國旅的門店,而且門店也沒有通過團購網站促銷。當聽到88元的價格時,該工作人員急忙提醒,目前國旅不包含海洋館和迪斯尼的4日港澳遊還需要1500元/人左右,兩人88元的價格千萬不能信。

  旅行社資質 團購網沒統一認證

  這些低價旅遊券存在問題,團購網在上線相關產品時有沒有對旅行社的資質進行認證?

  記者致電提供上述“308元品牌旅行社專供”的團購網站“愛麗網”,稱擔心旅行社的資質,所以想讓工作人員查一下該旅行社是否有企業執照登記,但是工作人員回應稱,這些旅行社都是單獨和團購業務員溝通簽約的,所以執照證件都在業務員手中,自己看不到。

  網站是否有統一標準對旅行社資質進行認證?該工作人員透露,並沒有統一標準,更多的還是業務的要求,有的團購業務員要求商傢提供企業執照,但有的就不要求。該工作人員還強調,消費者如果團購港澳旅遊後,詳細細則直接和旅行社聯系,自己“什麼都不清楚”。

  揭秘 低價旅遊券和“黑一日遊”沒區別

  業內人士表示,以往“零負團費”更多的是通過企業贈送的形式。《旅遊法》嚴禁“零負團”等現象,不少黑旅行社通過團購網“團購”、“低價”的特點隱藏起來。

  “旅遊券和街邊散發小廣告的黑一日遊是一個道理。”今天上午,國旅總社旅遊度假部總經理張陵捷向記者表示,街邊一日遊小廣告上也是印著“中青旅”、“國旅總社”的字樣,但是背後卻是連旅遊經營資質都沒有的“小作坊”,隻不過是發送渠道不同。

  那麼為何市場上多出現以深圳為出發地的港澳遊呢?張陵捷說,從北京直飛香港的團也有,但交通成本高。黑旅行社為瞭降低成本,就讓遊客自行前往深圳,然後從深圳入關,這樣就能節省一大筆交通費。

  企業、網站“幫”拉客源 每人給幾十元回扣

  “團購旅遊券是隨著團購網站的興起才出現的,也就1年多的時間,而以前多是和保險、商場等企業合作。”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這些“黑旅行社”為瞭得到客源,基本上都是私下和企業,甚至是直接和銷售團隊合作,“比如消費者購買瞭5萬元的壽險或者購買瞭商場裡的珠寶,銷售會以贈送的形式送給消費者旅遊券,也算是消費者購物的一種‘附加值’。”

  而對於帶來客源的企業或團購網,旅行社則按人頭給他們回扣,基本上每個人返回10—50元不等。

  而剩下的事情,不用說也可以想象。消費者參加瞭這樣的“零負團”,帶團的導遊自然要把團費通過購物的手段掙回來,如果消費者不願意,就強制購物。

  追問 消費者如何追責?

  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表示,如果旅遊券是企業贈送的,商傢不可能無故贈送消費者旅遊券,如果是在交易的前提下,就可以將贈與看成交易的一部分,贈與者理應對贈與物品的質量負責。

  而如果是代為銷售的網站,更具有銷售責任,如果消費者在其網站上購買的產品出現問題,完全可以向網站進行投訴,如果是在網站上購買商傢的產品,需要網站先行賠付給消費者,之後網站去找商傢追償;如果是網站和商傢合作的方式,網站就需要自己承擔這部分損失。

  黑旅行社如何打擊?

  “雖然《旅遊法》正式實施,但是對於這樣的零負團還是無法打上板子。”劉思敏表示,《旅遊法》實施,是對旅行社的約束,而那些連“註冊”都沒有註冊的“黑旅行社”不在《旅遊法》的“監管”范圍內,即使“打板子”也打不到黑旅行社身上。對於黑旅行社,更需要旅遊執法機構聯合工商和公安一起打擊。

  而對於為其提供網絡平臺的團購網站,也需要工商部門進行查處,一直以來,團購網站主體不明、無照經營、虛假宣傳、消費維權難等問題一直存在,除瞭其行業自身優勝劣汰外,相關部門也應對團購網站進行大規模的集中整治。

  國傢旅遊局上周發佈第17號旅遊服務警示,稱目前市場上存在大量的冒充旅行社名義制作的旅遊券,均系違法經營旅遊業務。

  旅遊質監執法機構警示廣大遊客,如需執券旅遊,請向當地旅遊部門核實旅遊券發行方的資質,切勿盲目出行。

  另外,旅遊者購買旅遊產品,應當與旅遊經營者訂立旅遊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如旅遊經營者強迫旅遊者簽訂購物協議或有強制交易行為時,旅遊者應當機立斷予以拒絕。文/記者 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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