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律師談張昕竹遭解聘:不需承擔法律責任-反壟斷

律師談張昕竹遭解聘:不需承擔法律責任|反壟斷

律師談張昕竹遭解聘:不需承擔法律責任|反壟斷


  人民網北京8月13日電 8月12日,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因違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傢咨詢組工作紀律被解聘,不再擔任國務院反壟斷專傢委員會專傢咨詢組成員。

  有消息指出,張昕竹之所以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傢咨詢組解聘,是因為其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傢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於正在接受國傢發改委反壟斷調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所謂的“未壟斷”的經濟學證據,違反瞭工作組工作紀律。

  有網友提出疑問,張昕竹的行為是否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此,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主任嶽運生律師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張昕竹此前受聘於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隻是作為專傢組成員,並沒有統一法律法規界定被政府部門聘請的專傢的法律責任,所以張昕竹的行為並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但另一方面,嶽雲生指出,美國高通公司作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組成部門發改委的調查對象,理論上與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是存在利益沖突的。張昕竹在受聘於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同時為高通公司出具調查報告,明顯違反瞭基本的回避原則,“是很不合適的。”

  中央黨校教授林喆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張昕竹的行為將國傢有關部門放在被動位置。她認為,盡管張昕竹為自己的行為披上瞭公正的外衣,但背後少不瞭有利益驅動的成分。

(原標題:律師談張昕竹遭解聘:不需承擔法律責任但違反回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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