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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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檢查結果互認遭軟抵制 醫院稱是為患者健康|醫療檢查結果


















醫療檢查結果互認遭軟抵制 醫院稱是為患者健康|醫療檢查結果






  這是許多患者尷尬乃至“窩火”的經歷:看同一種病,跑不同的醫院,各傢醫院CT、B超、血項等檢查結果互不相認。我國衛生部門要求推進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工作。但迄今為止,重復檢查現象仍然較為嚴重。一些醫院表示重復檢查是“為瞭患者的健康”。  現狀   重復檢查沒完沒瞭  哈爾濱市民李慧是一位80後媽媽,生完孩子後一直咳嗽、氣短,並伴有低燒。2014年2月初,李慧在黑龍江省醫院做瞭肺部CT檢查,被診斷為間質性肺炎。隨後,李慧又拿著片子到哈爾濱醫大一院,希望得到專傢進一步確診,卻被告知,檢查結果“不認可”,需要再拍一次肺部CT。  李慧想,哈醫大一院是黑龍江省內聞名的醫院,醫生提出質疑也許是因為省醫院的檢查結果有誤,便又做瞭一遍檢查。兩個醫院的檢查結果完全相同,都診斷是間質性肺炎。“同一種病,為啥讓我一周內做兩次CT?”  針對社會質疑,原衛生部2010年發文要求,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一些省市衛生行政部門也發文要求,互認范圍及內容包括一級醫院對二級和三級醫院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結果等。例如,衛生部門要求醫院對谷丙轉氨酶、白蛋白、總膽固醇等抽血化驗,以及X光、CT、心臟彩超等項目檢查結果互認。  但是,具體到很多醫院和一例例的患者身上,醫檢結果互認卻依舊相當遠。  分析   與院方經濟利益有關  廣東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指出,醫檢結果互認有利於合理有效利用醫療資源,降低病人就醫費用,簡化就醫環節,改善醫療服務。但是,醫檢費用占醫院收入比重較大,因而推進醫檢互認容易受到醫生的“軟抵制”。  “說到底,還是與院方經濟利益有很大關系。”某三甲醫院醫生表示,按照醫保相關規定,藥品費用占醫療費用的比例,三級醫療機構控制在45%以下,而門診患者藥費比例不超過20%,其他的費用構成,就是處置費、檢查費等。“這就要求我們控制藥費和檢查費的比例,假如一個病人,相關檢查在別的醫院做瞭,而轉到我們醫院不重新檢查的話,他的費用大部分是藥費。”按照規定,藥費超出比例的部分要由醫生支付。為此,醫生需要以重復檢查來平衡藥費的比例。“另外,醫院的儀器都是自己花錢購置的,一臺100萬元的儀器,當然得盡可能把成本賺回來。超出的,就是醫生的績效工資。”黑龍江省一傢三甲醫院院長表示,部分省市在貫徹落實衛生部“醫檢互認”規定時,通知各醫院是否需要重復檢查“由接診的臨床醫生確定”,而院方認為檢查結果互認風險很大,容易造成“誤讀”,影響對患者的診治。  呼籲   多做事讓患者少花錢  分析人士認為,國傢衛生部門要求推進醫檢互認,減少重復檢查;但是一些省市衛生部門的通知又賦予臨床醫生以“最後決定權”,這樣一來,國傢政策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容易變形走樣,因而重復檢查難以避免。  當然,對重復檢查的質疑也不乏“誤會”的成分。“有時候,患者認為的重復檢查,其實並非如此,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對稱,難以從一張醫學檢查申請單上瞭解檢查的不同,產生誤解。”黑龍江省結核病防治院醫生金龍說。  金龍解釋說,如果一名患者在甲醫院做CT檢查,發現肺部有陰影,然後選擇到乙醫院治療,那麼乙醫院的接診醫生在問診、讀片之後,極有可能讓患者再做一次CT檢查;這名患者入院做手術前,有可能還要接受一次CT檢查。第二次檢查是增強CT或高分辨薄層檢查,第三次檢查是為制訂手術方案提供依據。  如何做到既不影響療效,又讓患者少花冤枉錢?黑龍江省衛計委醫政處副處長趙昱輝表示,一是構建醫療信息服務平臺,促進醫院資源共享;二是將醫生的收入與檢查收入分離,從根本上改變檢查提成的收入辦法;三是患者多瞭解自己的病情,多咨詢專業醫生,以減少被重復檢查的幾率。  “此外,加強醫患之間的溝通,對於重復檢查項目征求患者意見,並給予合理解釋,有助於消除患者的疑慮,增強患者就醫的滿意度。”哈醫大二院副院長焦軍東說。  據新華社(原標題:換一傢醫院照一次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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