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

放手讓子女自力更生

放手讓子女自力更生

放手讓子女自力更生


   陶淵明(365—427)一生結過兩次婚,前後生的五個兒子後來皆默默無聞,從傳統的觀點來看,大概可以說都沒有什麼大出息。陶淵明很愛他們,但既不逼他們成才,也不打算給他們留下多少財產。

  陶淵明先後當過好幾任官,本來完全可以繼續當下去,為自己及子女多攢些錢原非難事,而他竟義無反顧地歸隱瞭。因為是“自炒魷魚”,自然沒有任何待遇可言。失去官俸,收入銳減,好在他還有點田產,過日子沒有問題(這種獨立自足的經濟狀況是他敢於斷然歸隱,從而保持個人自由的必要條件),但要為子女留下財產就困難瞭——而他也根本不作此想。

  陶淵明主張子女自力更生,不當“啃老族”。這一層意思見於他的一首詠史詩《詠二疏》。“二疏”指西漢的兩位高官疏廣、疏受叔侄。據《漢書·疏廣傳》載,他們二人分別擔任太子太傅和太子少傅,叔侄二人同時皆為太子之師,這是極其風光的,但隻幹瞭五年,疏廣就提出要求退休,《漢書》本傳寫道:

  廣謂受曰:“吾聞‘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今仕官至二千石,宦成名立,如此不去,懼有後悔。豈如父子相隨出關,歸老故鄉,以壽命終,不亦善乎?”受叩頭曰:“從大人議。”即日父子俱移病。滿三月賜告,廣遂稱篤,上疏乞骸骨。上以其年篤老,皆許之。

  於是,皇帝和太子對其厚予賞賜,公卿大夫、故人邑子為其舉行盛大的歡送宴會,叔侄二人順利退休回鄉。那時太子還小,其外祖父大有幹預太子早期教育之意,疏廣進行過若幹抵制,他大概是怕有什麼“後遺癥”吧,遂決定及早抽身。《漢書·疏廣傳》對此中曲折有所涉及。但人們津津樂道的,不僅在於疏廣十分明智地急流勇退,而尤其在於他不同於流俗的處理財產方式,《漢書》本傳亦以此為重點,詳加敘述道:

  廣既歸鄉裡,日令傢共具設酒食,請族人故舊賓客,相與娛樂。數問其傢金馀尚有幾所,趣賣以共具。居歲餘,廣子孫竊謂其昆弟老人廣所愛幸者曰:“子孫幾及君時頗立產業基阯,今日飲食費且盡。宜從丈人所,勸說君買田宅。”老人即以閑暇時為廣言此計。廣曰:“吾豈老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馀,但教子孫怠惰耳。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夫富者,眾人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怨。又此金者,聖主所以惠養老臣也,故樂與鄉黨宗族共餉其賜,以盡吾馀日,不亦可乎!”於是族人說服。皆以壽終。

  疏廣雖然得到大量賞賜,但他完全不考慮為子女購置田產和住宅,準備用光拉倒,因為在他看來,“官二代”的年輕人無論賢與不肖,仰仗父輩而“多財”絕不是什麼好事。最好是自力更生,過“凡人”的日子,憑“勤力”開辟自己的生活道路。“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這一番話流露出多麼深刻而不同於流俗的人生智慧!

  對於子孫的未來,陶淵明亦復采取極其通達明智的態度,關於身後之事包括子女的未來絕無徒勞無益的過慮,因此,很自然地同二疏產生共鳴,並曾專取此叔侄二人為題材來寫詠史詩,詩雲:

  大象轉四時,功成者自去。借問衰周來,幾人得其趣?

  遊目漢廷中,二疏復此舉。高嘯返舊居,長揖儲君傅。

  餞送傾皇朝,華軒盈道路。離別情所悲,馀榮何足顧。

  事勝感行人,賢哉豈常譽。厭厭閭裡歡,所營非近務。

  促席延故老,揮觴道平素。問金終寄心,清言曉未悟。

  放意樂馀年,遑恤身後慮。誰雲其人亡,久而道彌著!

  此詩在陶淵明的作品中不算很重要,但仍大有意味。詩的寫法基本是敷衍史傳,這本是詠史詩的老傳統,自班固《詠史》以下,作品指不勝屈,陶淵明的高明之處在於“據事直書,而寄托之意自見”。當然,陶淵明也有自己的別擇和重點,他固然關註二疏的功成身退,似有自喻之意,即所謂“詠二疏去位,所以自況其辭彭澤而歸田也”(邱嘉穗《東山草堂陶詩箋》卷四),而重點並不在此,詩中尤其強調的是疏廣“放意樂馀年”,不讓子女當“啃老族”——這也曲折地表達瞭他本人的人生態度。

  詩中寫得最傳神的是“促席延故老,揮觴道平素。問金終寄心,清言曉未悟”這四句。疏廣之“問金”是為瞭“寄心”,不同於一般的查賬,他的意思一時未被其族人理解,因此有必要“清言曉未悟”。“問金”,即指《漢書·疏廣傳》所載:“數問其傢金馀尚有幾所。”查詢還剩下多少錢,是為瞭把它花光。此事最能表現疏廣的風流曠達與深謀遠慮。金錢在實際生活中大有作用,關鍵要看怎麼弄錢、怎麼花錢。疏廣的那一大筆錢來自皇傢的恩賜,來路是光明正大、完全合法的,不打算留給子女,則是怕他們因此而損志、益過——他為下一代考慮得很深遠。陶淵明最重視的正是疏廣拿來開導未覺悟者的那十六字“清言”。

  陶淵明也是不忌諱談錢的,據《宋書》本傳載,陶淵明很明確地“謂親朋曰:‘聊欲弦歌,以為三徑之資,可乎?’執事者聞之,以為彭澤令”。歸隱也得有一定的本錢。他在《歸去來兮辭》的序裡說過,到彭澤去當縣令,就是想弄點“公田之利”來喝酒,說法比較風雅,而不諱言過日子要花錢。然而他同疏廣一樣,也不打算給子女留下多少錢——事實上他也沒有什麼錢,想通這樣的道理就顯得更為必要。但現在有多少父母能夠徹底想通這個道理,即使很有錢也教育子女甘於過“凡人”的生活,且放手讓他們自己去奮鬥,去自力更生?

  其實,在陶淵明之前,西晉詩人張協已先寫過一首詠二疏的《詠史》詩:“昔在西京時,朝野多歡娛。藹藹東門外,群公祖二疏。朱軒曜京城,供帳臨長衢。達人知止足,遺榮忽如無。抽簪解朝衣,散發歸海隅。行人為隕涕,賢哉此丈夫!揮金樂當年,歲暮不留儲。顧謂四座賓,多財為累愚。清風激萬代,名與天壤俱。咄此蟬冕客,君紳宜見書。”張協也是根據《漢書·疏廣傳》加以敷衍,他也關註到“多財為累愚”這樣的道理,內容與陶詩大同小異;但細讀下來,仍可看到二者之間細微的差別。一是張詩多有教訓別人的氣味,與陶淵明的讀書得間、與古人共鳴有所不同;二是張詩大抵平均使用力量,完全按史傳材料敷衍,看不出獨特的心得和立言的重點。當然,張協是很優秀的詩人,其人被鐘嶸的《詩品》列入上品,稱為“曠代之高手”,他這首詩曾被收入蕭統的《文選》,但其水平離陶淵明的《詠二疏》尚有一定的差距。

責任編輯:陳靜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