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

四川走廊醫生蘭越峰被解聘(圖)-蘭越峰-走廊醫生_

四川走廊醫生蘭越峰被解聘(圖)|蘭越峰|走廊醫生_

四川走廊醫生蘭越峰被解聘(圖)|蘭越峰|走廊醫生_


視頻加載中,請稍候...   play 綿陽公佈調查結果 play 走廊醫生事件 play 走廊醫生將很快返崗 play 超聲科的潛規則 向前 向後 職代會表決現場

  四川在線-綿陽頻道訊 紛紛擾擾的綿陽市人民醫院“走廊醫生”事件今(6)日進入“法治”階段。下午15時20分許,綿陽市人民醫院召開職代會,與會 88名職工代表一致表決通過“解聘‘走廊醫生’蘭越峰”的醫院處理意見。

  “最後通牒”期限日 蘭越峰同院方在醫院大門口交鋒

  昨(5)日,是綿陽市人民醫院對“走廊醫生” 蘭越峰發出 “最後通牒”、要求其“限期到崗、否則解聘”的最後期限。下午17時50分許,蘭越峰現身醫院大門口接受一傢電視臺采訪時,稱她近階段一直在CT室上的班。但院方對其行為並不認可。面對媒體鏡頭,雙方在醫院大門口針鋒相對。

  醫院負責人表示:醫院有自己的崗位管理規范,醫護人員應持證在規定崗位值班。蘭越峰的崗位是外科超聲科,而不是CT室。同時還透露:今(6)日下午,院方將按照相關規定召開職代會,對蘭越峰曠工問題拿出處理意見。

  據瞭解,蘭越峰原崗位是外科超聲科,而蘭越峰前夫何某的崗位在CT室,蘭越峰離開“走廊”後曾多次出現在此“自修”。醫院曾六次書面通知蘭越峰回超聲科上班,並在外科大樓二樓為其準備瞭單獨的值班辦公室——超聲診斷室(九)、配備瞭助手和新設備,但蘭越峰沒有回超聲科。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受聘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或“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聘用單位規章制度”,聘用單位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中午13時05分,蘭越峰發微博稱:“武力逼坐走廊,罷工開除,網絡開除。職代會開除。還有什麼招?…60年代到今天過去40多年瞭,黨和國傢進步,綿陽市醫腐敗共同體的刁(應為“雕”,編者註)蟲小技難到誰呢?”

  88位醫院職代會一致表決通過“與蘭越峰醫生解除聘用合同” 處理意見

  下午15時05分許,綿陽市人民醫院召開職代會。全院105位職工代表,88位到場。

  首先,院長陳斌、副院長楊曙光通報瞭《綿陽人民醫院關於蘭越峰醫生解除聘用合同有關情況說明》和《醫院對蘭越峰醫生的處理意見》:“2014年1月28日以來,醫院本著‘不拋棄、不放棄、不排斥’的原則,一直最大限度地保持與蘭越峰醫生的溝通,包括積極與蘭越峰醫生親友的聯系,但是,蘭越峰醫生一直未到超聲科上班。根據川辦發〔2002〕40號《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條以及醫院與蘭越峰醫生簽訂的《四川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十條(三)款2項相關規定,蘭越峰醫生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構成長時間曠工,符合因曠工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2014年5月6日上午,經院務會研究,提出‘與蘭越峰醫生解除聘用合同’的處理意見,提交醫院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表決”。

  15時20分許,88位到場醫院職代會一致舉手表決通過“與蘭越峰醫生解除聘用合同”的處理意見。會議隨即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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