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

雲南楚雄爆炸案告破-嫌疑人欠巨債輕生引爆炸藥-爆炸案-雲南楚雄_

雲南楚雄爆炸案告破:嫌疑人欠巨債輕生引爆炸藥|爆炸案|雲南楚雄_

雲南楚雄爆炸案告破:嫌疑人欠巨債輕生引爆炸藥|爆炸案|雲南楚雄_


  人民網昆明6月11日電 (李發興) 2014年6月9日凌晨,楚雄市經濟開發區紫雲街64號雲南省路橋四公司生活區3幢1單元401室發生一起爆炸案,在省公安廳的組織指揮下,經省、州、市三級公安機關辦案人員36小時的連續奮戰,於6月10日下午成功告破。

  現經公安機關專門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張昆 (男,現年51歲,原雲南省路橋四公司職工,從該公司內退後在外承包工程)因在工程承包及施工、建設過程中欠下大量債務,無力償還,遂產生輕生念頭。6月9日凌晨2時33分,張昆用其從工程建設過程中獲取的硝銨炸藥在該小區3幢1單位401室傢中實施瞭爆炸,導致張昆本人、張昆嶽母武某某及相鄰402室內的楊某某3人死亡;造成401室內的張昆妻子武某某、402室內的方某某、李某某,以及聽到爆炸聲響後前往事發地查看情況的小區保安龔某某4人受傷。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深入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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