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4日星期日

內蒙古一村委會委員涉貪污近萬元煤補款被查-村官貪污_

內蒙古一村委會委員涉貪污近萬元煤補款被查|村官貪污_

內蒙古一村委會委員涉貪污近萬元煤補款被查|村官貪污_


  中新網包頭6月10日電 (李愛平、白冰) 內蒙古包頭市石拐區人民檢察院今日對外公佈,該市石拐區開州窯子村村委會委員楊某某,因涉嫌貪污自治區為低收入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款,被石拐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對其立案偵查。

  據瞭解,內蒙古自治區是一個產煤大區,但是一些低收入農牧民常住戶冬季取暖仍存在較多困難。在貫徹落實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自治區二十八項規定,認真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從壓縮下來的“三公經費”中安排18億元為295萬低收入農牧民每戶發放1噸取暖煤。

  2013年11月,石拐區開州窯子村眾多村民來到石拐區人民檢察院集體上訪舉報楊某某涉嫌貪污一案,此案引起瞭該院領導的高度重視。他們積極開展初查,在初查中逐步掌握瞭楊某某涉嫌犯罪的證據,並以涉嫌貪污罪對其立案偵查。

  經查明,楊某某,女,50歲,2012年8月至今,在擔任石拐區開州窯子村委會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上報不應享受煤補的農戶16戶,每戶600元,共套取政府煤補款9600元,她將全部款項打入其丈夫的郵政儲蓄銀行賬戶。

  該案發生後,引起瞭石拐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他們充分認識到,該案雖小,但犯罪嫌疑人的行為阻礙瞭政府惠農政策的落實,使自治區的“溫暖工程”大打折扣,嚴重損害村民的切身利益。為此,他們充分利用“預防職務犯罪大講堂”的作用,在全區廣泛開展瞭《關於開展2013年為全市低收入農牧民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落實情況,石拐區人民檢察院則抽調人力、物力,深入各村廣泛宣傳職務犯罪的危害性。截止今年5月,又有4戶不符合領取“煤補”條件的村民主動退回煤補款。(完)

(原標題:內蒙古一村委會委員涉嫌貪污近萬元政府煤補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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