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車撞死狗後雙方對簿公堂



車撞死狗後雙方對簿公堂


















車撞死狗後雙方對簿公堂



浙江在線09月09日訊 車撞死狗,狗主人索賠9.5萬元,狗官司很糾結,怎麼判難倒法官。

兩個多月過去瞭,昨日下午,這起狗官司終於有瞭一審結果,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狗主人500元。此外,肇事方自願補償狗主人精神損害撫慰金500元。

調解失敗狗主人獲賠500元

“我隻知道‘玲玲’是有生命的,我把它當孩子養,賠我多少錢,‘玲玲’也回不來。”昨天下午2點10分左右,狗官司原告陳女士早早來到法院。

兩點半,官司正式開庭,記者註意到,肇事方(車主和司機)及保險公司都由律師出庭,審判席上除審判長之外,多出瞭兩名法官。審判長宣佈案件由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這意味著案件需從頭重新審理。

庭審按程序進行,陳女士沒有補充新證據,被告中隻有車主提交瞭一份交強險的保單。法庭調查期間,雙方沒有互相發問。接下來審判長問瞭原、被告雙方很多問題:

法官:原告你再陳述一下車和狗相撞發生的過程。

陳女士:那天(記者註:2009年10月30日)早上6點,我開車帶狗出去,9點回來……

法官:你有沒拴狗鏈,有沒有牽引?

陳女士:狗鏈是拴在脖子上的,沒等我把門打開它就跑下來瞭。

法官:你養的狗是什麼品種?

陳女士:我也說不上,反正它像是我的孩子,別的地方買不到。

法官:狗證上寫的是什麼?

陳女士:雜交犬。

法官:你養瞭多長時間?

陳女士:10年。

法官:為什麼狗證上顯示的辦證時間是2007年?

陳女士:本來不想辦的,一開始辦證要5000塊,2007年降到1000塊,就去辦瞭。

法官:當初買狗時花瞭多少錢?

陳女士:5000元。

法官:狗到底是買來的還是別人送的?

陳女士:狗是朋友送的,我們回送瞭5000元左右的禮品。

法官:主張人工費、飼料費有沒有其他證據?

陳女士:沒有。

法官:要求精神損失費有沒有依據?

陳女士:沒有。

隨後,法官又問被告和保險公司。

法官:被告說一下車撞狗的時間?

被告:2009年10月30日上午10點左右吧。

法官:事後你們有沒有協商?

被告:有的,報警前有協商,但狗主人現場情緒太激動,報警後在交警那裡也有協商。她一開口要20萬,我們隻同意賠3000元到5000元,雙方談不攏,後來就到法院來打官司瞭。

保險公司在回答法官提問時說,車主有買保險,車撞狗發生後保險公司接到車主電話,但沒派人到現場勘查,因為車主說已經報警,而且賠償的事雙方已在協商。

法官隨後又詢問車主和肇事司機對狗主人的訴訟請求有什麼看法,對方回答“明顯過高”

“願不願意調解?”法庭辯論後,法官問陳女士,得到的回答是“願意。”車主和肇事司機也同意調解,但保險公司明確拒絕,調解失敗。

下午4點左右,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4點15分左右,重新開庭,審判長口頭宣佈瞭一審結果: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直接賠付狗主人人民幣500元;司機和車主補償狗主人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00元;駁回狗主人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狗主人承擔人民幣2175元,由司機和車主承擔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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