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抱”走一條狗獲刑六個月



“抱”走一條狗獲刑六個月


















“抱”走一條狗獲刑六個月



六安市裕安區朱某“抱”走人傢一條狗,獲刑半年。前日接到法院判決書後,這名54歲老漢有些目瞪口呆,他根本想不到最後結果如此嚴重。


去年11月26日上午,朱某在蘇埠鎮世紀星城小區附近的路邊,將一條形象很特別的狗抱走。在法庭上,朱某說自己當時不知道這條狗是價值3800元的名貴犬——白色牧羊犬。牧羊犬失蹤後,犬的主人很快就找到瞭朱某,朱某事後也將白色牧羊犬還給瞭犬的主人。但是次日,警方以朱某涉嫌犯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予以懲處。4月20日,裕安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朱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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