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部分行人闖紅燈被處10元罰款|闖紅燈受處罰 |
桂林生活網訊(孫盛峰 通訊員 聶夢嫻) 6月10日開始,桂林市交警支隊對行人闖紅燈的行為開展集中專項整治行動,違規者一律進行現場處罰。 上午9時,在秀峰區的麗君路口,一名70多歲的大爺成為瞭今日“行人闖紅燈”第一人。執勤民警發現後將他帶到路邊進行教育,經勸導,大爺穿上“綠馬甲”,拿著小黃旗,站在馬路上擔任起15分鐘的交通義務勸導員。對於自己闖紅燈的行為,老爺爺表現出不好意思,“闖紅燈是我不對,有缺點就不怕被人指出,我願意接受處罰。”他說:“每個人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處罰可以起到一種提示作用,是非常可行的。” 隨後30分鐘的時間內,又有多名市民接連闖過紅燈,且都是六、七十歲的老人,當面對執勤民警的詢問時,都“默契地”給出瞭相似的借口“我沒看見紅燈”或是“我走到一半就變紅燈瞭”。執勤民警說,對“闖紅燈”的行人處罰時,很多市民會爭辯,不願意接受處罰,一定是有交通違法行為,我們才會對其進行勸導或處罰。處罰不是目的,而是以處罰的形式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註意安全。 據瞭解,針對“行人闖紅燈”的專項整治行動將分為兩個階段,6月10日至7月10日為集中整治階段,首先在象山區的文明路路口、秀峰區的麗君路口、七星區的建苑路口、疊彩區的北極廣場路口與機場路的啤酒廠路口這五個人流車流集中的重要路口進行整治,之後將進一步擴大整治范圍,進入長效管理階段。 行人闖紅燈是一種馬路“頑疾”,也一直是交管部門的管治難題。能否根治這一馬路“頑疾”,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唐昕表示,遵守交通規則是一種文明意識,關鍵在於市民自身是否有這樣的意識,交警對行人勸導或處罰是幫助違反交通規則的行人提高文明出行的意識,雖然是輔助,但勢在必行。 截止中午12時,市區五個重點治理路口共處罰90人,其中處以10元罰款的34人,手執小黃旗擔任交通義務勸導員的56人。 (原標題:桂林對行人闖紅燈行為開罰 半天時間處罰90人)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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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
桂林部分行人闖紅燈被處10元罰款-闖紅燈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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