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

愛犬寄養超期被做絕育手術

愛犬寄養超期被做絕育手術

愛犬寄養超期被做絕育手術


龍小姐到寵物診所領回自己寄養的英國臘腸犬時,發現自己的愛犬被寵物店做瞭絕育手術。寵物診所解釋稱,因為寵物主人寄養超期,他們是按照“行業內普遍規定”處理的,而且,診所與狗主人事先簽有協議,寵物超期寄養,診所“有權處理”。但法律界人士指出,該協議屬格式合同,有不利消費者條款。  

  【事件回放】

  寄養超期臘腸犬被絕育

  4月6日下午,龍小姐把養瞭兩年的英國臘腸犬送去虹口區密雲路上的雙儀寵物診所寄養時,萬萬沒有想到,心愛的臘腸犬將會遭遇一場“飛來橫禍”。

  龍小姐原本打算將臘腸犬寄養1天。按照雙儀寵物診所的收費規定,每天收取30元的寄養費,她交瞭相當於10天期限的300元押金。並在寄養登記單上留下自己的姓名和手機電話。因為有急事,龍小姐並沒有仔細看登記單上的內容,“後來我才看到,上面寫著‘逾期不認領寵物店有權自行處理’。可是究竟怎麼處理,當時並沒有任何人告知我。”

  4月7日,龍小姐因事離開上海前往北京,沒有將臘腸犬領回。幾天後,她曾委托朋友林小姐前往寵物店看看臘腸犬,“林小姐的貓經常在這個寵物診所看病、洗澡,店裡的人都認識她。”

  不過,林小姐去的時候並沒有看到龍小姐的臘腸犬。“店員對我說,除非把狗領走,否則不能隨便看望。”林小姐回憶,當時店員也沒有提醒她這狗快要超過寄養期瞭,更沒有人告訴她超期將怎麼處理,“不然我當天就把狗帶走瞭!”

  4月22日晚上,從北京回來的龍小姐去寵物診所打算將臘腸犬帶回傢。“我看到小狗脖子上戴著護圈,就知道出事瞭。”龍小姐說。

  【診所解釋】

  這是業內普遍做法

  記者當晚來到雙儀寵物店時,已經做瞭絕育手術的臘腸犬脖子上戴著術後防止舔傷口的寵物護圈,軟綿綿地趴在龍小姐身上。

  老板王先生拿出龍小姐簽字的登記單向記者解釋,龍小姐註明隻寄養1天,但是她付瞭相當於10天的300元寄養押金,這樣算起來寄養的最後期限是4月16日。現在寄養時間已超期6天,診所就將它作“遺棄狗”處理。在王老板出具的登記單上,記者看到有一條條款寫著:“逾期5天不來辦理續住手續,我所有權處理該犬、貓”。

  “寵物店經常遇到主人以寄養名義遺棄寵物的情況。”王先生解釋,從去年以來,店裡先後收到幾十隻類似的寵物狗,最長的一隻寄養瞭6個月主人都沒有再來。

  “快到寄養期限時,我們給龍小姐打個三次電話,但一直聯系不上她。”因此,寵物店就將這隻臘腸犬當成被遺棄的寵物瞭。“這些狗一般是送給論壇上發帖領養的網友或者愛心人士,領養前要對它們免疫接種和絕育,防止萬一成流浪狗後生下的小狗無人照料,這些也是業內的普遍做法。”

  但龍小姐稱,那段時間她的手機一直開著,從來沒有接到診所打來的電話。

  【律師說法】

  寵物診所應明確告知不利條款

  滬上某小動物保護協會專傢康先生認為:“行業內要求寵物店有義務對超過寄養期的寵物照顧一段時間,再無人認領,可以送至流浪貓犬收容所,或者送給愛心人士,但是沒有要采取絕育手術等措施的行規。”

  上海白玉蘭律師事務所張律師告訴記者,龍小姐在和寵物診所簽訂寄養登記單時,已經和對方形成合同關系。她超過寄養期限卻沒有去領回寵物狗,在法律上存在一定責任。但是寵物診所制定的格式條款中出現瞭不利於消費者的條例,根據《合同法》,應進行特別具體提示,“在和消費者簽訂寄養單時,應叫消費者在‘我所有權自行處理’字樣旁邊簽字,這樣能有效避免糾紛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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